人行道井盖丢失也应责任到“人”
井盖丢失不是一个小问题,我们不能只能关注机动车道井盖丢失给车辆造成的伤害,同时也应关注人行道的井盖问题,俗话说,物质有价,生命无价,机动车道井盖丢失损失的是金钱,人行道井盖丢失牺牲的可能就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
井盖丢失不是一个小问题,我们不能只能关注机动车道井盖丢失给车辆造成的伤害,同时也应关注人行道的井盖问题,俗话说,物质有价,生命无价,机动车道井盖丢失损失的是金钱,人行道井盖丢失牺牲的可能就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
近日,长春市位于皓月大路与安阳街交会处附近人行道上的下水井盖不翼而飞,并且下水井周围没有任何的警示标语,甚至没有设路障,据路人反应,“白天从这里经过的人很多,这样太危险了。”
于是,有热心市民拨打了12319市民监督热线,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无盖下水井位于人行道上,不在他们的管辖范围内。如果想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找相关的物业产权部门。
这就是明显的推卸责任的现象,不管是不是本部门的事情都要做到完善城市建设,修补城市道路的职责,如果不是本部门的可以告知市民属于哪个部门,需要什么样的流程。
小编想呼吁井盖相关部门,不管是机动车道还是人行道,都应及时给地下井安装地下井防护网,这样才能做到万无一失,现在还是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啊。